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鞋底原液的使用说明
鞋底原液由多元醇组份(一般称为A组份)、异氰酸酯组份(一般称为B组份)以及催化剂(一般称为C组份)组成。使用时,首先在A组份中按规定比例加入催化剂,混合均匀后,在发泡机的混合头中与B组份混合,在模具里反应成型制作鞋底。
1、原液的加热熔融:
鞋底原液在低温下会凝固,在使用前需要加热使其熔化。由于原液中含有反应性成分,所以严禁在高温(70℃以上)或长时间加热。
A组份为50~60℃,10~14小时,B组份50~70℃,16~24小时为佳,但熔化条件因用户所处地区的环境温度不同而变化;具体使用时应遵循如下原则:在保证熔化的条件下,熔融时间要尽可能缩短;C组份不凝固,不得加热。
2、催化剂及助剂的添加及混合:
A组份在使用前要加入催化剂(C组份),称量要使用精度在1g以内的计量器具,并要预计称量容器上的残留量,用催化剂的规定加入量加残留量来计算。在A组份的桶上切开一个口,准确地加入催化剂并进行充分的搅拌。需要添加硬化剂、色浆的,也在此时加入。搅拌时间应根据原液的粘度、温度的不同而改变。一般应搅拌3~5分钟。由于催化剂、助剂等浮在原液的上面,所以搅拌器需要上下移动,混合均匀后加入A组份料罐。
原液含有反应性成分,如果保存、使用条件不合适会变质,得不到良好的成型品。所以必须严格遵守原液的使用条件和成型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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